訂票須知

購票規則

  • 於本網訂購國際機票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規則說明及相關需知,如您無法認可請勿訂位,如您非旅客本人也請務必轉告旅客本人此網之相關規定。
  • 本網僅提供「目前有機位」之含稅機票總價。(稅金包含機場稅、燃油附加費`及部份外籍航空兵險費,不含部份國家之當地自理稅。
  • 如需候補促銷票價之機位,請洽詢客服專員07-7279898
  • 本網之機票票價惟個人機票,限旅客本人當班當次使用,恕無法更改或辦理退票,如需可以更改或辦退之票種,請於訂位後,再次確認客服專員及其相關費用。
  • 本網將於旅客完成訂單後再次核對票務規則,確認無誤後方得開票。如於審核後有誤或稅金費用有異,本公司保有修正票價,或取消交易之權力。
  • 機場稅金是依照當日國際匯率查詢計算,實際稅金將以開票當日之匯率為主,如有調整,將影響最終票價。
  • 本網之票價總額不含特殊時間或停留點之加價費用,如有需要請於訂位後洽詢客服專員,以便調整報價金額,並便利您旅途的順暢。
  • 如您的訂位中有使用聯營航班("實際承運航空"者),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訂位後,與客服專員確認是否得以開票之相關細節。
  • 訂位請使用護照上之正確英文拼音之姓名,如不符合者,本公司將不負旅客無法順利搭乘航班之責任。
  • 您完成訂單後本網將自動發送出「機票訂購確認單」之電子郵件,於兩個工作天內(不含週末及國定例假日),我們的客服專員將主動與您聯絡,如您兩天後未接到回覆之E-MAIL或電話,請洽本網客服專線07-7279898。
  • 訂位確認後,本網客服專員將發信告知相關開票細節、及航空公司設定之開票期限,如於開票時間到不回應者或逾期未付款者,本網有權取消機位並不另行通知。
  • 所有訂單將於客服專員與您確認最終票價、確認付款方式、並收到付款通知後,才算完成訂單流程。未付款者視訂單未成立。如有任何抵觸者,本公司亦保留退刷之權利。客服人員將於收到旅客已付款通知後,立即為您處理開票事宜。
  • 如您的付款方式為填寫刷卡單,請使用旅客本人之信用卡。如需代刷者,請另外提供代刷者及旅客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代刷者之信用卡正反面影印本、及代刷切結書。
  • 本網於晚間17:00後、週末六日、及國定例假日間不受理開票作業。
  • 本網有權不受理出發日前三天內之訂位行程。
  • 如您於晚間17:00後、週末六日、及國定例假日下訂單,而航空公司也在此時段內提早開票期限,本網將不負機位臨時取消之責任。
  • 請詳細填妥正確訂單資料,如因資料錯誤導致信件遺失,或無法順利搭機等狀況,本網將不負相關責任。

購票規則

  • 任何機票無法更改姓名,或轉換他人使用。
  • 本網站所開立之機票均為電子機票。
  • 行李托運相關規則因航空公司規定不同,相關規定請洽客服專員。
  • 實際航班起降時間,如有提前或延誤,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准。
  • 機票需以開立之航程順序搭乘,不當跳段使用將導致無法搭乘。
  • 若無依照開票日期搭乘航班(NO-SHOW),機票則全程無法使用。
  • 機票開立後,若因天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搭乘,相關規定請另洽航空公司。
  • 未滿18歲單獨旅行者,請於購買機票時告知客服專員。
  • 旅客自行與航空公司達成的協議,或在飛航過程中之消費,本網站恕不負責。
  • 如您所訂行程中含有聯營航班,由於雙方系統聯繫與航空代碼中英翻譯等因素,該行程是否能夠開票使用,亦須經航空公司許可;本網頁有註明"實際承運航空"者,該航班的訂位狀況與艙等待"實際承運航空"回報系統確認確實有位後,方為有效機位,因聯營航班非該航空正航班,聯營之兩造航空有權因業務權益禁止該訂位開票使用。

證照注意事項

  • 任何機票無法更改姓名,或轉換他人使用。
  • 出國請備妥您的護照及證件。
  • 護照需於出發日六個月以上有效期方得出國。
  • 各國簽證規定不同,請於出發前備妥,如需協助辦理相關證照事宜,請洽客服專員。
  • 請特別注意部份轉機國家所需之簽證,並於出國前備妥。
  • 特殊身份者(如軍公教人員、役男、雙重國籍或外國國籍、孕婦或限制出境者等),請事先告知,並自行辦理相關事宜,以免影響旅途。

其它

  • 本網不負因歸責於旅客之事項(例如護照或簽證效期不足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責任。
  • 本網無法顯現部份嬰兒(0-未滿2歲)、兒童(2-未滿12歲)、及老人(65歲以上)票價,如您有其需求,請洽詢客服專員,不便之處尚請原諒。
  • 請務必於航班出發前二個小時抵達機場之航空公司櫃台辦理登機手續。(國外機場恐因旅客過多影響登機流程,請自行斟酌辦理時間)
  • 請勿重覆訂位,如因重覆訂位導致機位取消,本網將不負相關責任。
  • 若您有後段轉機航班非於本網訂票者,請自行連絡航空公司航班銜接,及行李轉運之相關問題。
  • 如需預先劃位、或查詢航空公司之會員哩程累積辦法,請洽客服專員。
  • 根據各國入境新規定,所有前往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美加/紐澳線之旅客必須於訂位時,提供旅客相關資料,包括:姓名、國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或台胞證號碼、有效期限、當地之詳細地址及居住國等相關資料,請務必於訂位時填寫於訂單備註欄、或提供給客服專員,以免影響您的登機作業。如因提供個人假資料而被拒絕入境者,本網將不負責任。
  • 本公司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但還請與貴單位核對細節。
  • 無法於指定時間開票之訂單,且機位未被取消之訂位紀錄,欲逾時開票者,將由本網客服專員為您重新報價。
  • 查詢機位:請於本網首頁上方點選「查詢機位」按鈕,或直接洽詢您的客服專員。

退票流程

  • 退票作業是由本公司票務部門送交各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票務部門計價後經財會單位核准,再通知本公司領款或撥款給本公司。
  • 本公司於收到款項後,會依您購買機票時之付款方式(匯款、支票、刷退)將退票款退還,如機票是以信用卡購買時,退票款只得退還至原付款之信用卡帳戶。

退票手續費:需符合可辦理退票條件的機票才能退票

全程未使用:其退票手續費收取如下

  • 短程線(香港/澳門/大陸/東北亞/東南亞/印度西亞/太平洋島嶼) 原購票金額(含稅) - 10%(本公司退票作業費) - 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或罰金 = 實際可退金額
  • 長程線(美國/加拿大/中南美洲/歐洲/澳洲/紐西蘭/南太平洋/非洲) 原購票金額(含稅) - 8%(本公司退票作業費) - 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或罰金 = 實際可退金額。

【特殊情況處理】:
如遇天災或特殊情況導致飛機無法正常起飛或因故班機取消時,若航空公司有正式通知 旅客辦理退票時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時,本公司將酌收服務費,收費標準如下:機票辦退收500元。 部分航程已使用:
(1)必須送回航空公司計算已使用航段價值,退票時間需4個月以上。
(2)使用過部份航段的機票,航空公司會先以一般機票的票面價格為計算基準,計算使用過的航段價值,用原航空公司結帳之金額減已使用之航段算出剩餘價值,再扣掉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或罰金,再減去本公司退票手續費NT300元 = 實際可退金額。促銷票或網路促銷票或其他特殊票種等,有可能一經使用即無退票價值。
例如:台北/東京來回機票原購買價NT7500元,已使用之台北/東京航段經計算價值NT7000元,減航空公司退票罰金NT1200元,再減本公司之退票手續費NT300元= 負NT-1000元(已無退票價值)。 台北/洛杉磯來回機票原購買價NT28000元 + 稅金NT8470元,已使用之台北/洛杉磯航段經計算價值NT28500元 + 稅金NT4000元 = 機票已無退票價值,但稅金可退NT4470元,減航空公司退票罰金NT1500元,再減本公司之退票手續費NT300元= 可退金額NT2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