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簽證的申請,與課程就讀的時間長短有關
其他尚有監護人簽證、受訓簽證等各式簽證供申請,詳情請參考澳洲移民署官網
- 就讀3個月以內課程:申請觀光簽證即可。
- 就讀3個月以上課程:須申請學生簽證。目前澳洲學生簽證會自動加簽工作簽證,在學期間每兩週可打工40個小時;學期間的長假 (寒、暑、春假)則無時數限制。
電子旅遊憑證 ETA
ETA 是一種最先進、便捷、隱藏式之電子許可憑證,針對以觀光或商務為目的前往澳洲的旅客提供入境許可,可取代原有之簽證樣式─即護照上之查證標籤 (visa label) 或簽證章 (stamp) 。獲准核發電子旅遊憑證,在申請人的護照中不會有任何書面的簽證證明,一經核准後,澳洲移民局便將可入境澳洲的申請人資料記錄在電腦系統中。航空公司及旅行社業者亦可進入此系統確認您的入境資格資料。
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持有電子旅遊憑證合格申請國家之護照。
- 赴澳目的為觀光探親或商務。
- 在澳停留不得超過三個月。
- 申請人的健康狀況良好並且無犯罪紀錄。
- 電子旅遊憑證有效期為一年(若申請人的護照效期不到一年,則澳洲簽證處會依照護照所剩效期核發同效期之電子旅遊憑證)
現居台灣並在台設有戶籍國民,可直接持台灣護照前往澳洲辦事處所指定的國內旅行社申辦ETA。
絕大多數的申請案,都可以在提出申請當場立即獲得核發ETA,十分便捷。
國人申請ETA,澳洲政府並無收取簽證費(免費),但是國內代辦的旅行業者會收取數額不同的服務費。
學生簽證(SSVF)
從2016年7月1日起,澳洲將開始實施全新的SSVF (Simplified Student Visa Framework) 學生簽證制度,主要分為兩大類:
※各項申請標準請以澳洲入境及海關保護國境總署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關於學生簽證的詳細說明請參考下方文字
學生簽證/打工簽證
2016年7月1日起,所有赴澳海外學生將申請同一種學生簽證—Subclass 500簽證。
若您在2016年7月1日或之後申請學生簽證或者學生依親簽證,無論課程類別,您將需要申請Subclass 500簽證。學生監護人將申請新的Subclass 590簽證。
2016年7月1日起,所有學生簽證必須經由ImmiAccount 遞交簽證申請,紙本學生簽證於2016年7月1日當日或之後經郵寄遞交之申請文件將視為無效之申請,所有相關費用及申請表格將會退還申請者。
學生簽證長度根據課程來決定,10個月以下課程,簽證效間就是課程長度+1個月讓你準備打包、10個月以上則是+2個月
特別的例子是如果是10個月以上,而簽證結束日期是在11月或是12月份,簽證則自動延長至隔年的3月15號。
- 簽證當中安排假期需經過學校同意,每週上課的出席率也要在85%以上,不然會有被遺送回國的風險。
- 必須為全職學生,所註冊之課程,每週至少要上課超過20小時。
- 每兩週可以打工40小時,寒、暑、春假則沒有限制。
畢業生工作簽證PSW(Post-Study Work Visa)(原485簽證)
只要在澳洲完成兩年以上的大學、研究所或博士課程(至少92週的課程),即可在畢業前半年內,提出畢業生工作簽證申請。
- 完成至少兩年的澳洲學士學位、授課類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可申請兩年有效的PSW工作簽證
- 研究類碩士畢業生:可申請三年有效的PSW工作簽證
- 完成博士學位的畢業生:可申請四年有效的PSW工作簽證。
簽證的申請者無需滿足技術職業清單上的專業要求,或進行技能評估。
兩年後若可獲得雇主擔保,則學生有機會留在澳洲工作甚至定居,成為澳洲永久公民。
Graduate Work Visa(原485技術簽證)
簽證一般核發為18個月效期。
打工渡假簽證
為讓更多年輕人可以在澳洲體會澳洲經驗,打工度假簽證允許您在當地從事短期的工作,工作所得用來支付您在澳洲度假的費用,一圓想在澳洲旅行又可以打工的夢想。打工渡假簽證規定
- 訪澳的主要目的為度假,工作只為資助旅費
- 不能進行超過四個月以上之學習或訓練課程
- 不得受僱於同一僱主超過六個月
- 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人,必須於簽證到期日之前離境澳洲
- 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於澳洲特定地區完成至少三個月(88天)的特定工作,將有機會申請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
簽證效期
- 簽證核發日起算的12個月之內,隨時入境澳洲
- 初次入境澳洲當日起,在澳洲最多停留12個月
- 初次入境澳洲起的12個月內,您可多次出入境澳洲。
※特別注意:12個月的效期不得延展。
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申請
申請人在提出簽證申請與簽證核發時,人須身處澳洲境外。申請人可選擇網路申請或者至海外移民局及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資格
- 申請人需年滿18歲,未滿31歲
- 持有效之台灣護照
- 無18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同行
- 符合健康及良好品性之要求
- 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
- 未曾持有打工渡假簽證
第二次打工渡假簽證申請
申請人可選擇於澳洲境內或境外提出申請、透過移民局網站或郵遞寄件至澳洲審核中心申請。
申請資格
- 持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於澳洲境內特定地區完成至少三個月(88天)的特定工作
- 提出申請時須年滿18歲,未滿31歲
- 不可攜帶未成年子女同行
- 若於澳洲境外提出申請,核發 時需身處澳洲境外
- 若於澳洲境內提出申請,核發 時需身處澳洲境內
- 持有有效台灣護照(或其他可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國家或地區之護照)
- 若於澳洲境外提出申請,須於計畫前往澳洲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
※ 自2005年11月1日起,若打工渡假持有人已在主要城市以外的地區(Regional Australia) 從事3個月的農業採收類型工作,可再次申請打工渡假簽(Second Working Holiday Visa)。